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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杏盛教师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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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8-24
1.招标人名称、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衡阳师范杏盛
1.2 招标人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
2.比选条件
衡阳师范杏盛教师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0】67号文件批准备案,招标人为衡阳师范杏盛,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二环路以南、红湘南路以东、奇峰路以北地段(衡阳师范杏盛老校区内)。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2栋教师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4742.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47.2平方米。其中公租房主体工程包括新建2栋7层教师公租房,共200套住房,建筑面积10063.2平方米以及室内消防、水电、装修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新建道路及停车场1591平方米、场地平整与土石方7113立方米、挡土墙126立方米、雨污及给水管网465米、垃圾站1个、面积84平方米、室外电气工程3132米,燃气管网310米及相关景观绿化、照明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为准)。
3.3 投资总额度: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53万元,其中公租房主体工程投资约为2703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2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万元,预备费129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投资约为35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万元,预备费17万元。
3.4建设工期:14个月。
3.5 招标代理范围: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6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并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专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职称或注册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05月-2020年07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0年08月24日~2020年08月25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网页截图和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05月-2020年07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师范杏盛(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师范杏盛(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网页截图和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05月-2020年07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师范杏盛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8973481182